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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出處 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212/1/tbam.html


5/23起結婚改採登記制

更新日期:2008/02/12 08:30

民法親屬編已經將結婚的要件,修改成為「登記制」,也就是說過去只要有宴請親友的公開儀式就算是已經結婚,不過,從今年五月二十三號開始,結婚宴客不算數,必須要有兩人以上的證人簽名,雙方當事人還必須向戶政機關登記,結婚才算是有效。(陳鳳如報導)

 

民法親屬編將現行的「儀式婚」制度,修正為「登記婚」。對此,法界人士認為,由於目前所採取的儀式婚制度,只要有兩位證人見證,加上宴請親友的幾桌酒席,就算是結婚,不過,在實務上常發生有人在宴請親友後反悔,不承認已經結婚,後來甚至還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是否存在的官司,讓法院必須耗費許多時間去認定雙方的婚姻究竟有沒有效力。如今,民法修正後,從今年五月二十三號開始,結婚必須要以登記為準,雙方當事人都必須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,還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簽名,結婚才算是生效。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張清雲說:「因為這是確認兩個人的身分關係,又要組成共同生活,所以他就是必須要有登記,所以我們現在是修正為,結婚應該要登記,要有兩個證人,書面向戶政事務所去登記。」

 

至於,在今年5月23號之前,有公開儀式、兩人以上的證人見證下結婚的,結婚效力則不會受到影響。

 







新聞出處  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117/17/rzk4.html



中縣/結婚請客不算數 登記才有效

更新日期:2008/01/17 01:50 記者李梅金/中縣報導

國人挑黃道吉日結婚並宴客,但不一定宴客當天就到戶政單位辦理登記,縣府民政局呼籲計畫結婚的準新人要改掉延遲登記的作法,因為從5月23日起,結婚請客不算數,登記結婚才有效,證人也不能再蓋橡皮圖章了事,必須簽名才算數。

 

國人講求風水,新居落成、剖腹生產都要看日子,尤其結婚更要挑個黃道吉日,結婚當天兼宴客,結婚儀式繁瑣加上宴客忙碌,極度疲憊下宴客當天並不一定馬上到戶政單位辦理登記,就算延遲幾天再辦理登記,結婚登記日係登記舉行婚禮當天,只要有二個人以上公開儀式結婚就算數。

 

民政局表示,依序新修正的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,從今年5月23日起新郎、新娘如果只有請客,結婚是不算數的,必須提出有二個證人簽名的書面,然後兩人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結婚才有效。

 

為此,民政局提醒要在今年5月23日以後結為連理的有情人,要記得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婚姻才有保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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