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稅!頂客雙宅夫妻結婚還是不登記
2008/05/22 14:30
舊有的結婚制度,補登記,最多罰三百;明天起實施的「登記制」,一律不罰。部分夫妻為了避稅,還沒生小孩之前,都不願登記!以所得稅為例,雙方各報各的,比夫妻合併申報更划算;以地價稅為例,如果雙方名下都有房子,登記之後,只有先生設籍的房子享有優惠稅率,太太房子的地價稅將跳高五倍。(張雅惠報導)
所得稅的標準扣除,雖然夫妻九萬二,等於單身四萬六的兩倍,移除婚姻懲罰條款,不過,國內稅制採「累進稅率」,所得愈高、課的愈多,夫妻合併申報十之八九都比原本單身繳更多的稅!部分夫妻請客結婚卻不急著登記,有的甚至等到小孩出生報戶口才登記,因為舊制超過三十一天才登記,罰兩百二十五元,超過六個月以上一律罰三百;週五起實施的登記新制,更直取消罰金,登不登記的差別在於婚姻有沒有效。部分頂客族更老神在在,仍以避稅為優先考量。
除了所得稅之外,地價稅也可能因為結婚登記而有差!如果雙方名下各有房子,都是自住,一般都能適用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,一旦到戶政單位登記結婚,稅務機關也會清查,因為一個家庭只有一戶可以適用優惠稅率,而稅法規定,只有先生設籍的房子可以繼續適用優惠稅率,太太不管有沒有遷戶籍,另一戶房子的地價稅必須回復至少千分之十的一般稅率,稅金一下子相差五倍。稅捐單位說,如果先生設籍的房子在南部,地價稅已經比較便宜,可以向稅捐單位申請放棄,改讓太太位在台北的房子適用優惠稅率。
另外,房屋稅不影響,因為房屋稅只看房屋本身用途,和屋主是誰、有沒有設籍、有沒結婚無關。
新聞出處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522/1/zqw2.html
(小花os:為什麼先生設籍的房屋才適用優惠稅率?這法規父權很重喔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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