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起來看到JJ在讀我的台
他轉頭問我:『千秋跟遠藤是誰?』
或許因為看到我的表頭:遠藤與千秋離婚,我竟然是一年後看了男女糾察隊才知道!>__<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1229/35/qt6x.html
我說:
『千秋就是我上次去日本見的那個歌手,遠藤是黃金傳說的主持人之一......嗯,就是日本一個綜藝節目,裡面有10000日圓過一個月的單元,或者無人島生活之類的.....一個節目就是了 XD』
『妳跟他們很熟嗎?』他又問了
『啥?說很熟倒也沒有......』我抓抓頭:『只是覺得很錯愕吧,畢竟我見過當事人啊,是我自以為是的跟對方熟吧 XD』
我想了一下,繼續說:
『我覺得錯愕的另外一個原因,是這個消息去年底就有,而我竟然是在昨天下午看綜藝節目才知道的,這種感覺很奇怪啊~』
講了講,我突然發現奇怪的或許是我自己
明明對方真的跟我不熟,我卻認為一年後才知道消息的自己很不應該,好像很不關心人家 =___=|||
然後我去弄早餐,弄到一半突然想到什麼,又跟JJ說:
『我覺得現在的時代,是不是滿多人把婚姻當成一種“有過就好”的東西?』
JJ站起身看著我,一副老師等學生提報告的表情
『就是......把“我也是可以結婚的”當成自己的成就或者里程碑之一,但是這種狀態能不能持續下去,又是另外一件事』
『是啊』JJ點點頭
『為什麼我覺得你一點都不意外?好像你早就知道這件事似的』我對他的冷靜看不順眼
『噢!妳誤會了,妳發現的是難得的真理,好了不起!我真崇拜妳!』JJ誇張的比手畫腳,只差沒有跪下來膜拜
呃,這樣也很假好不好!
話說我才結婚不到兩個月,對這樣的話題有所感觸,似乎是不自量力
還是就此打住好了
在搜尋配圖的時候發現這張圖(出處竟然是拍賣,5元起標還滿有良心的 ^^)
如果真相真如報紙所寫......
那我之前是在感嘆個什麼勁啊!
順便把新聞貼在這裡好了
不然以後連結掉了就什麼都沒了
日本資深諧星遠藤章造與女歌手千秋結束五年婚姻
2007/12/29 22:13影劇中心
日本演藝圈的銀色情侶、夫妻們都一定要在過年前分分合合嗎?這幾天除了結婚連發,離婚訊息也是接踵而來,先是前職棒明星新庄剛志與女星大河內志保離婚,資深搞笑主持人遠藤章造和女歌手千秋也在28日提出離婚,29日透過經紀公司向日本媒體發表此消息。
遠藤章造和千秋是在2002年結婚,隔年產下一個女兒,結果沒想到兩人還是決定離婚,他們在傳真給媒體的聲明中表示,這是長談之後所得到的結論,今後還是會以女兒的將來為重心,就這樣將五年婚姻生活畫下休止符。